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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道防线内设立程序、检讨、管治及监察框架,以支持交易团队在相关范畴遵守规定,及利便进行有效的管理监察; -
制定政策以订明适用于保荐人业务第一道防线的监控职能的特定职责,当中包括质素保证、监控监察及测试,以及事件汇报及上报,确保在执行上市工作时符合内部及监管的规定和期望; -
具有足够及适当的平台,以便将在整个交易周期所识别的重大事件上报,从而透过特定授权与职位高于保荐人主要人员的管理层(包括核心职能主管)进行讨论; -
独立的第二道防线(即合规及营运风险职能)可充分地参与其中;及 -
设有一项由内部审计组所设计及执行的审计方案作第三道防线,而该内部审计组能够适当及充分地履行其职责及进行年度评估,确保UBS及其系统和监控措施均持续有效并符合相关的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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