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基金制度,8月底在香港生效

来源 | 明报

「有限合伙」基金制度,8月底在香港生效

「有限合伙」基金制度,8月底在香港生效

「有限合伙」基金制度,8月底在香港生效

香港去年起建议引入「有限合伙基金制度」(LPF),立会早前通过条例,新制本月底将正式实施。数据显示,现时已有约560家私募基金在本港运营,新制实行后可公司直接将LPF形式的私募基金在港注册。有会计界人士估计,新制吸资将不止百亿元。


「有限合伙」 交税派息均较灵活

「有限合伙」未必为大众所熟悉,但对于私募基金业界则是金科玉律。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帼孙指出,设立私募基金时,业内人士一般都会采用LPF,而非设立公司。他表示,追溯到本港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初期时,以美国为主的外国私募基金将「开曼群岛有限合伙」结构带来香港,因架构实用,具低税收、架构灵活优势,也无其他更为合适的替代架构,而成为惯例。


李帼孙指出,LPF在世界各地的税收制度中均无纳税义务,即「tax-transparent」(课税透明实体),政府会直接向有限合伙人征税,而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则要缴纳利得税等税项,股东自身亦要交税;另外,若是一般公司,盈利时才可向股东派息,而LPF不受此限制,出资人可在协议中拟定分成比率,即使最终投资不胜预期,到期时也可获分成;私募基金一般用作长期投资,LPF的赎回程序较困难,以便锁定投资。


综合业界意见,LPF新制主要目的为吸引外资,亦对欲集资美元的中资基金有吸引力。《国安法》落实后,外资会否撤资成为热话。香港创业及私募投资协会副主席雷约翰(John Levack)认为,以香港为基地的私募基金一向多主要投资内地,因此《国安法》对其而言一早有之,基金或因应法律会在营运上作出部分调整,但暂未听过任何基金因此而计划撤离香港。


对欲集资美元中资基金有吸引力

雷约翰表示,去年下半年本港出现风波,使得部分私募基金开始检视其应急措施,并着手设立后备计划,当时新加坡便成为候选地之一。但他指出,私募业界长期有将注册地点与实际营运地点同设一处的「在岸化」趋势,相信引入LPF后,可帮助本港跟随此趋势。


另外,安永金融服务香港税务主管合伙人何耀波表示,若符指定条件,私募基金在港营运的利得税有望全免。他表示其客户中,由国际大型基金至管理资产规模约数千万美元的中小基金,均曾表示有兴趣;而首批在港采用LPF的基金相信最快年底之前便可设立,估计新制可为本地带来的资金将超数十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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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Rya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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