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禁止冼易(易顺达融资有限公司前负责人员兼行政总裁)重投业界,原因是其违反香港证监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适用于申请或继续以保荐人和合规顾问身分行事的法团及认可财务机构的额外适当人选指引》,禁止期为20个月,由 2020年9月15日至 2022年5月14日止。
冼是负责监督执行易顺达于2017年作为保荐人的某项上市申请的保荐人主要人员。
香港证监会发现,冼作为易顺达的保荐人主要人员、负责人员兼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原因是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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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处理这项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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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尽责地监督其下属执行易顺达的保荐人工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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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易顺达维持适当的操守标准。
香港证监会在厘定上述处分时,已考虑到冼的表现合作及愿意解决证监会的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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