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前高层涉行贿表证成立,被告不自辩、呈17封品格证人信件

来源 | 香港经济日报 hket

摩根大通证券前董事总经理梁嘉彰涉聘用1间物流公司主席的儿子,以换取对方首次公开招股(IPO)聘用投资银行时优待摩根,梁否认2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今(924)于区域法院续审。法官裁定案件表证成立,被告不出庭自辩及不传召证人,呈上17封品格证人信件,案件押后929日作结案陈词。

被告梁嘉彰(51岁),案发时为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否认2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控方今天举证完毕,法官裁定案件表证成立。被告选择不出庭自辩,辩方亦没有传召辩方证人,仅呈上17封品格证人信件。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9月29日,听取控辩双方结案陈词。

控罪指,被告分别于2010年1月19日及6月28日至2011年10月28日,向嘉理物流联网有限公司主席洪敬南提供利益,即聘请洪任毅于摩根大通证劵任职,作为嘉理物流的首次公开招股(IPO)聘用投资银行时,优待摩根大通证券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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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qswh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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