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in 2 投行/券商/保荐人/律师/审计师等中介机构 投行前负责人员,IPO保荐失职,被禁重投业界5年 qswh7232 2020年10月5日 Leave a comment 来源:东网 建银国际金融及交银亚洲的前负责人员赖文伟(Mr LaiVoon Wai),因未有履行其作为保荐人主要人员,在负责监督两宗上市申请时的监督职责,遭香港证监会(SFC)禁止他重投业界5年,由2020年9月29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止,并获香港证监会上诉审裁处的确认。 香港证监会在早前对建银国际金融及交银亚洲采取纪律行动后,作出上述的决定。建银国际金融因保荐福建东亚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东亚)上市时,未能履行职责于2018年被罚款2,400万元;交银亚洲则因保荐中国惠农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惠农)上市失职,于2017年被罚1,500万元。 香港证监会发现,建银国际金融、交银亚洲在分别担任福建东亚、中国惠农的上市申请独家保荐人期间所干犯的缺失,可归因于赖本身的疏忽所致。 赖在关键时间是建银国际金融的企业融资董事总经理及负责人员,但却没有履行作为保荐人主要人员的以下职责,包括妥善监督就福建东亚、其海外客户及他们的第三方付款方之间的第三方付款安排所进行的尽职审查过程;用心判断福建东亚有关第三方付款的解释是否合理,尽管在尽职审查过程中出现了各项预警迹象;及监督与福建东亚的客户所进行的尽职审查访谈。 在处理中国惠农的上市申请期间,赖是交银亚洲的董事总经理、投资银行部主管及负责人员,但却没有履行他作为保荐人主要人员的职责,包括在签署及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前,采取适当的步骤以确保尽职审查工作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向交银亚洲的交易小组作出充分的指示及监督,以确保能就在提交上市申请至联交所发回上市申请期间所重复出现的某些问题,向联交所和证监会提供已妥为核实的数据。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针对涉及中国惠农及福建东亚上市申请的保荐人及保荐人主要人员所采取的纪律行动,反映了证监会对他们作为首次公开招股程序和市场质素把关者的角色的重视。他们亦应特别注意上诉审裁处的裁定向市场所传达的强烈而清晰的讯息,就是保荐人主要人员应妥善监督交易小组的工作并就其负上全责。” 版权声明:所有瑞恩资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创文章,转载须联系授权,并在文首/文末注明来源、作者、微信ID,否则瑞恩将向其追究法律责任。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或公众号平台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 更多香港 IPO上市资讯:www.ryanbencapital.com 相关阅读 因IPO保荐缺失,某保荐人RO被香港证监会禁止重投业界20个月 香港证监会:取得「逮捕令」,通缉串谋操纵股市的两在逃嫌犯 Author: qswh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