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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中国 (01114.HK) 母公司华晨汽车集团破产重组传闻扰攘多时,昨日(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重组申请,标志华晨汽车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裁定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华晨汽车集团宣布破产重组后,旗下4间上市公司昨日(11月20日)股价急升,在港股上市的华晨中国 (01114.HK) 收市升逾8%,新晨动力 (01148.HK) 升7.5%;A股上市的金杯汽车(600609.SH)、申华控股(600653.SH)涨停。华晨中国昨晚间发公告指,公司业务如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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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资委:华晨债务问题积重难返
华晨汽车集团为辽宁省属国企,新华社引述辽宁省国资委表示,华晨集团长期经营管理不善,自主品牌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负债率居高不下。2018年以来,辽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努力帮助华晨集团解决现金流问题,但其债务问题积重难返。目前华晨拥有中华、金杯、华颂三个自主品牌,以及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
报道又指,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华晨集团自主品牌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长期积累的债务问题爆发。华晨集团上半年负债总额达523.7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超过110%,失去融资能力。为解决债务问题,有关方面成立了华晨集团银行债委会,力求债务和解但未果。10月下旬,华晨集团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仅支付利息,本金未能兑付,11月13日,一位债权人向法院提起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申请。
中国证监会表示,已对华晨开展专项检查,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华晨:重组不涉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合资公司
华晨汽车负责人表示,华晨汽车是次重组只涉及集团自主品牌板块,并不涉及华晨汽车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华晨汽车又表示,宝马作为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又强调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
针对华晨汽车本次破产重整,宝马官方响应称,增持华晨宝马的交易不会受到华晨汽车集团债务问题影响。宝马集团在2018年表示,在2022年将以36亿欧元的价格收购华晨宝马25%的股份,将持股比例从现在的50%提高到75%,以获得华晨宝马的控制权。
金杯汽车、申华控股分别发公告,表示华晨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整不涉上市公司,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影响。华晨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对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能否顺利解除存在不确定性,可能计提大额预计负债。另外,华晨集团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应收账款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早前于上周五(11月13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被指申请破产重整,申请人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晨集团规模为10亿元的私募债「17华汽05」于10月中旬到期,消息称华晨集团未能按期兑付。
华晨汽车周一发公吿称,华晨汽车目前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共65亿元,逾期利息总计1.44亿元。华晨汽车指,公司企业资金紧张,贷款批核仍未完成,目前无法偿还债务。截至今年6月底止,公司资产总值达459亿元人民币,负债达523.7亿元人民币。
香港IPO市场(2020年前十个月):上市120家,募资2,491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