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于昨日(10月27日)发表有关修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守则》的咨询总结,并提出了4大修改重点。经修改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将在刊宪后生效。香港证监会将给予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6个月的过渡期,以便基金遵守经修改的规定。香港证监会亦会透过发出一系列常见问题,向业界提供进一步指引。
香港证监会表示,修改守则目的是为了让香港的REITs在进行投资时提供更大灵活性。
建议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作出的修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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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符合各项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于少数权益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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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取得单位持有人的批准及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投资物业发展项目时,可超过现有的资产总值10%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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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借款限额,由资产总值的45%提高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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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适用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关连人士交易和须予公布的交易的规定,与上市公司的规定大致看齐,以符合现行的政策和惯例。
香港证监会接获28份意见书,包括来自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经理、受托人、业界组织、投资银行、估值师、律师事务所及个人的意见。绝大多数响应者都支持上述建议。香港证监会亦会透过发出不时更新的一系列常见问题,向业界提供进一步指引。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有关修订将有助维持本港REITs市场的竞争力和促进其长远发展,并同时能确保投资者得到保障。」
香港REITs龙头领展 (00823.HK) 表示,欢迎香港证监会采取新规,为香港的REITs提供更大的投资灵活度,会对今次咨询总结进行更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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