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彭博
香港证监会昨日向持牌机构发出的通函显示,指特首批准持牌机构已完成接种疫苗后14天的本地及境外高层,可以申请基于工作需要来港或出外后回港豁免强制检疫,但须事先向香港证监会申请,包括列明原需检疫期间的行程及持续做检测。
这类持牌机构高层必须是机构的全球或地区主管,每机构每月只能有两次访港、从外地回港的配额。高层在香港活动的行程包括留港或离开及回港日程,并列明住宿的酒店。行程亦不能包括与外界用膳或出席社交活动。持牌机构亦要纪录高层在港接触过的人士,并提交给香港证监会。一旦违反指引中的要求,相关高层将被安排到检疫中心检疫21天。
另外,上市公司董事可因指定公务(如参加股东大会及纪律聆讯等)向港交所申请以上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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