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要求持牌人DSE成绩两科合格,准「其他学科」申请

 综合香港证监会、明报

咨询总结链接:https://sc.sfc.hk/TuniS/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api/consultation/conclusion?lang=TC&refNo=20CP8


香港证监会,昨日(6月18日)发布咨询总结,就个人从业员(包括负责人员responsible officer (RO) 、持牌代表licensed representative、主管人员executiveofficer (EO))入行时的标准进行修订。

根据最新标准,申请成为负责人(RO)或持牌代表,须于文凭试(DSE)中两科取得合格成绩。
 
此外,咨询亦拟要求从业员参与一定时数的培训,涉及受规管活动、职业道德等。此外,工作涉及《收购及回购守则》的持牌代表及有关人士,亦要参加额外考试。修订将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
 
学历要求方面,以往负责人员有3种方式通过学历测试,其中一项选择,适用于不具备任何学历的人士。惟证监会认为,随高等教育普及,有必要改变门槛,提高学历要求。根据咨询总结,未来从业人员须至少于文凭试(DSE)中的英文科(或中文科)、数学科取得2级成绩(注:2级为合格),或具备同等学历,例如接纳CGE考试等。
 
此外,证监会亦拟扩大负责人员(RO)持牌代表的学科准入范围。根据条例,现时获学历测试接纳的指定范畴学位,仅包括会计、工商管理、经济、金融财务及法律。咨询总结则指出,鉴于业界亦开始招纳其他学科人才,将容许获接纳学科拓展至其他学科,包括如工程、物理、数学、统计等,并交由持牌法团判断。
 
业界普遍欢迎证监会的建议,包括提高个人的最低学历要求、扩大认可学历的范围、厘清负责人员的管理经验规定及提高适用于就《收购及回购守则》相关事宜提供意见的个人的胜任能力规定。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提高业界的专业水平是维持优质市场的关键,在这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下更为重要。乐见业界抱持相同信念和大力支持该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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