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1/1021/2021102100689_c.pdf
创美药业(02289.HK)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姚创龙的通知,告知其正与潜在买家英特集团(000411.SZ)讨论潜在买家可能收购姚创龙及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的总计4,011.25万股内资股(合计约占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总股本的37.14%)一事。为此,姚创龙和潜在买家签订了意向书。
截至公告日期,姚创龙拥有5,900万股内资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4.63%。根据该意向书,出售股份将分两批转让予潜在买家。
第一次交付时,姚创龙应将其持有的1475万股内资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3.66%)转让予潜在买家,并促使其他内资股股东向潜在买家转让1430万股内资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3.24%)。第一次交付后,潜在买家应持有2905万股内资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6.90%),而姚创龙应持有4425万股内资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0.97%)。第一次交付的内资股转让应在正式协议中规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15天内完成并登记。
第二次交付时,姚创龙应按与第一次交付相同的价格,将其持有的1106.25万股内资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转让予潜在买家。第二次交付应在对姚创龙的出售限制解除后执行。第二次交付的股份转让应于姚创龙出售限制解除后30天内完成并登记。第二次交付后,潜在买家应持有4011.25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7.14%),而姚创龙应持有3318.75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0.73%)。
为确保第二次交付的进行,双方同意,潜在买家有权要求姚创龙在第一批股份交付时将第二批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予潜在买家,并促使潜在买家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此外,在第一次交付后,为顺利实现财务并表,潜在买家应在《收购守则》许可的情况下拥有董事会的多数控制权,即该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至潜在买家的账目。
虽然双方尚未商定代价的最终数额,但根据意向书,双方同意股份转让价应在正式协议中订明。每一股股份的最终转让价均须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代价应以人民币结算。
可能交易产生了收购股份权益的可能性,而此举可能导致潜在买家有义务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作出强制性一般要约(该要约如若作出,预计将全部以现金形式进行)。
英特集团(000411.SZ),是浙江省国资委控股的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于2001年借壳“凯地丝绸”。截止午间(10月22日)收市,每股报人民币12.38元,总市值为人民币30.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