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限制通知书禁止该十家证券行在没有事先获得证监会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或辅助、怂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该等交易帐户内的任何资产(以某个数额为限),包括:
-
就任何证券订立交易;
-
按该等账户的任何获授权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处理证券及/或现金的任何提取或转移;
-
按该等账户的任何获授权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处置或处理任何证券及/或现金;及/或
-
辅助另一人处置或以指明方式处理任何有关资产。若该等证券行接获任何上述指示,亦须通知证监会。
香港证监会、廉政公署:出动190人搜50处所拘8人,有人试图遁私人飞机逃跑不遂,涉6家上市公司
廉政公署上周搜「香港上市公司」办公室,大股东被捕、即日辞任主席
香港证监会:就「唱高散货」的微信女骗案,已安排120名员工同时处理40宗个案
IPO审计师涉受贿100万、助公司上市,9人被拘,廉政公署、财汇局联合行动
香港、新加坡两地四部门联合行动:拘10人、涉3间上市公司,打击跨境造市洗黑钱集团